關于進一步做好2019-2020學年
第一學期期末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二級學院:
為确保期末考試順利進行,現就做好期末考試的各項工作通知如下:
請各二級學院在考前利用各種途徑重申學校關于期末考試相關文件精神,加強誠信考試教育,做好考試的各項準備工作,重申《鹽城師範學院2019-2020學年第一學期學期結束工作意見》、《鹽城師範學院關于印發教學事故認定與處理辦法的通知》、《鹽城師範學院學生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相關内容。
一、重申《鹽城師範學院2019-2020學年第一學期學期結束工作意見》中相關内容:
1.各二級學院在考查階段前要對學生進行學習目的和學習态度再教育,組織學生學習《鹽城師範學院學生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重申考試紀律。
2.各課程平時成績的評定應有可複查的依據,杜絕成績評定的随意性。
3. 做好課程考核平時(過程)成績的備案工作,認真填寫《2019年秋學期課程平時(過程)考核成績備案表》,具體要求如下:備案表中的課程總評成績以及平時總評成績計算公式填寫後不得變更,平時(過程)各項考核成績以及期中考核成績均提供百分制成績。成績需在期末考核之前由任課教師本人發送至平時成績備案專用郵箱yctujwc@qq.com。
4如有暗示試題或其他洩密的現象發生,将按《鹽城師範學院教學責任事故認定與處理辦法》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5.考場内同一排相鄰的兩考生之間至少間隔一個空座。凡安排作考場的教室,各二級學院及監考教師務必在每場考試之前組織學生将桌内書籍、簿本等物全部清理幹淨。除開卷考試,課桌上不得存放與考試課程有關的書籍、筆記等,否則以考試作弊論處。
6.監考安排一經确定,各學院需以書面方式告知到每位監考人員及學生,并強調監考工作的嚴肅性,監考教師至少提前15分鐘到達考場。每場考試,各二級學院應明确一名領導擔任主考,負責巡視本學院的考場。每個考場至少有兩名監考,監考者若因特殊原因需調整,應經二級學院分管領導批準,并提前一天報考試管理科。監考教師應遵守監考人員守則,嚴格履行監考職責,如實填寫《考場情況記載卡》。
7.各二級學院在2020年1月10日前完成19級通識課程的網上錄入,在2020年1月13日前完成所有學生成績的錄入,具體由任課老師負責。任課老師登錄教務系統後,輸入課程密碼進入課程成績錄入窗口錄入成績。課程密碼由教務處統一生成,由開課學院教務秘書告知任課老師。外聘老師所上課程,由學院指定專人幫助錄入。成績錄入時,應确定該門課程是考試科目還是考查科目,考試科目成績采用百分制記分,考查科目成績采用優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級制記分。學生實驗的考核依據《教學規章制度彙編》中“學生實驗考核辦法”有關規定進行。先确定記分制和成績比例,再錄入成績,否則會導緻成績丢失。在錄入過程中應随時保存,保存後可繼續錄入和修改,成績全部錄入完畢并确認無誤後方可提交,提交後不能再修改成績。凡成績提交後申請退回修改的,由任課老師到二級學院教務秘書處登記,并經教學院長确認後,于1月13日統一提交至教務處辦理。請老師打印兩份成績單,簽字後,一份交課程開設的學院保存,一份由老師自己留存。成績單一律用A4紙打印,以便裝訂成冊。對外學院開課,不需要向學生所在學院提供《學生成績通知單》。
8.各二級學院要認真核查教師網上錄入的成績是否規範;學生所在學院按班級打印成績總表,蓋二級學院公章後存本二級學院。
9.班主任(輔導員)須從教務管理網打印學生成績單,及時寄發給學生家長,并通知有課程考核不及格的學生在假期加強複習,下學期第一周内參加專業課程的補考,第二周内參加公共課程的補考。2020年1月14日以後,學生可上網查詢成績,學生成績查詢網址為HTTP://JWGL.YCTU.EDU.CN。
10. 各二級學院應組織教師認真學習《鹽城師範學院教師教學工作規程》,如有違反将根據《鹽城師範學院教學責任事故認定與處理辦法》處理相應的責任人。2020年1月13日,學校将組織有關人員調閱和檢查部分課程學生考試試卷,并将檢查結果予以通報。
二、重申《鹽城師範學院關于印發教學事故認定與處理辦法的通知》中相關内容:
第五條 凡有下列違反教學規範或教學管理規定的行為或事件之一、造成影響較小的,屬一般教學事故:
(二)在課堂教學、實驗實踐教學及課程考核等教學活動中,遲到、早退或中途離開崗位;
(三)在課堂教學、實驗實踐教學及課程考核等教學活動中,從事與教學無關活動,影響教學正常進行;
(四)未經教學單位審核同意,擅自找人代課或代為承擔主考監考工作;
(八)考試時主考或監考在規定時間内未到崗、未及時做好考前準備、未按照規定宣布考場紀律和維護考場秩序,影響考試正常進行;
(九)未按規定命題,試題不符合要求或命題出現嚴重錯誤,影響考試效度和信度;
(十)未按時送達試卷,或因試卷數量不足等導緻考試延誤或中斷;
(十一)誤判、漏判考試試卷或未按照既定成績評定标準,随意改動學生成績,影響考試效度和信度;
(十二)漏收或遺失學生試卷、答卷、考核作品或論文(設計);
(十三)因工作疏漏造成上課或考試時間、地點、人員沖突,或遺漏教學任務;
(十四)課程表、考試安排、監考通知、調停課等未及時通知相關單位、教師或學生,影響教學活動正常進行;
(十五)教學大綱、批閱後的試卷、原始成績單等教學檔案(包括紙質版和電子版)未及時報送,或因管理不當導緻遺失、損毀,造成不良影響;
第六條 凡有下列違反教學規範或教學管理規定的行為或事件之一、情節嚴重的,屬嚴重教學事故:
(三)未按照學校關于試卷印刷、保存規定,導緻試題洩露;
(四)考試過程中發現違紀情況未及時糾正、處理或隐瞞不報或其他未按考試管理相關規定執行的行為,導緻考場秩序混亂,嚴重影響考試結果公正有效;
第七條 凡有下列違反教學規範或教學管理規定的行為或事件之一的,屬重大教學事故:
(三)洩露考題,或在考試過程中暗示、透露試題答案;
(四)協助或組織學生在考試中違紀。
三、重申《鹽城師範學院學生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鹽師院教[2017]16号)(見2017年9月版《學生手冊》),倡導“誠信考試,杜絕作弊”。
以上通知,請安排落實。
教 務 處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