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滿足市直教育發展需求,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号)精神,泰州市教育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額撥款事業編制教師,現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37人,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相關要求詳見《泰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23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報考條件和招聘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産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3月19日至2005年3月22日期間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曆或具有相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82年3月19日以後出生),具有相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7年3月19日以後出生);
5.具有各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學曆、學位;
6.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二)招聘對象
1.報考者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曆。具有普通高校學曆、非普通高等學曆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黨校序列學曆人員,可以報考。
2.報考者須于報名前取得學曆(學位)證書,并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曆(學位)證書的日期放寬至2023年8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曆(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适當放寬,但須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曆認證;非2023年取得國(境)外學曆的人員,須在報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曆認證。
3.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曆的台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曆的其他台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4.具備《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普通高校2023年畢業生、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如報名時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須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5.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泰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在編教師、泰州市範圍内其他地區試用期内及首聘期内中小學(含幼兒園)在編教師;
(2)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3屆畢業生;
(3)《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确應當回避的崗位;
(4)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後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且在2023年9月22日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5)2023年9月22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确)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6)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教育局統一組織,按照公布招聘事項、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資格複審與面試、體檢、公開選崗、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泰州市教育局按照“事前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泰州教育網(http://jyj.taizhou.gov.cn/)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崗位、體檢标準等内容均在上述網站公布。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及時間
本次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報名資料上傳、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确認,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名網址:泰州教育網http://jyj.taizhou.gov.cn/。
報名、報名資料、照片上傳,以及修改和補充信息時間:
2023年3月19日09:00 — 3月22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
2023年3月19日09:00 — 3月22日18:00。
報考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
2023年3月19日09:00 — 3月23日12:00。
資格初審單位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
2023年3月19日09:00 — 3月23日16:00。
繳費确認時間:
2023年3月19日09:00 — 3月24日12:00。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後,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泰州市教育局陳述申辯,聯系電話0523-86999831。通過初審即可進行繳費。繳費成功後,報名方為有效。報考人員須使用微信繳納報名費,報名費為100元/人。繳費成功後不退還報名費(應聘崗位被取消或符合條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除外)。
2.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工作由泰州市教育局負責。報名期間,泰州市教育局在規定時間内安排專人值班,回答報考人員的咨詢,根據報考資格條件和崗位所需要求,依據網上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後24小時内提出初審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說明理由;對填報材料不全或須報考人員補充說明的事項,應注明缺失或須補充的内容。
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審核單位應及時下載留存報考人員的報名信息,供面試前資格複審使用。
3.報名注意事項
(1)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所有信息(包括報名流程、電子報名材料要求、繳費辦法、聯系電話等)均在報名網站公布,供報考人員查詢。報考人員如有疑問,還可向泰州市教育局電話咨詢。
(2)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和相關要求,按公告和崗位要求以及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在招聘全過程對自己報名信息的真實性、準确性負全責。同時上傳報考者本人以下報名材料(格式為jpg,單張掃描件大小不超過1MB,電子照片另作說明):
= 1 \* GB3 ①近期免冠電子照片[正面二寸(高320×寬240像素)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50Kb以下]。
= 2 \* GB3 ②有效期内的身份證正反面。
= 3 \* GB3 ③2023年畢業生還須上傳:學信網《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應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并加蓋學校學工處或教務處公章)。
④非2023年取得國(境)外學曆的人員還須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曆認證證明、相應教師資格證、其他證明材料。
⑤其他報考人員還須上傳:學曆證書、學位證書、相應教師資格證、其他證明材料。
(3)泰州市教育局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凡提交材料有弄虛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崗位條件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人員筆試、面試、體檢、選崗、聘用等資格。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可在規定時間内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4)泰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及泰州所轄各市(區)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在同一時間段、同一報名平台進行網上報名,報考人員隻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證,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緻。
(5)報名結束後,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少于該崗位招聘人數3倍的,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被取消崗位的報名成功人員,可重新登錄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改報名時間為:2023年3月25日9∶00-12∶00。
(6)規定時間内未在網上确認報名資格、上傳報名資料、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逾期不再提供報名服務。
(7)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減免考試費用。具體辦法為:報名時,先行網上支付;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參加筆試後,憑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複印件)或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機構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複印件),到泰州市教育局辦理減免考試費用的手續,退還報名費。
4.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和繳費确認的報考人員須在2023年3月29日9:00-4月1日24:00期間登錄報名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請報考人員妥善保存準考證,筆試、面試、體檢等環節均需要用到)。
網址:泰州教育網(http://jyj.taizhou.gov.cn/)
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泰州市教育局(0523-86999831)聯系。
(三)筆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23年4月2日9:00-11:00,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2.報考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準考證上明确的考點參加筆試。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3.筆試内容為相應崗位學科專業知識以及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政治理論、教育法律法規、教師應知應會常識。本次考試不指定複習大綱、複習資料,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4.筆試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線為60分,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筆試成績将于筆試結束後在泰州教育網公布,報考人員可憑身份證号和準考證号查詢。
(四)資格複審與面試
1.面試人選确定
筆試結束後,根據筆試合格成績,按崗位招聘計劃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确定進入面試人選(同分跟進);不足3倍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進行面試。成績公布後7個工作日内,請報考人員确保聯系方式正确并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泰州市教育局通知資格複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2.資格複審
對面試人選,由泰州市教育局在發放面試通知書時進行資格複審。資格複審時,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複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曆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其中,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能夠提供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的,取得學曆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的日期放寬至2023年8月31日。
(2)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應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并經所在學校同意。
(3)非2023年取得國(境)外學曆的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曆認證材料。
(4)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的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
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有效證件原件的或資格複審不合格的報考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員。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複審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後3個工作日内向泰州市教育局陳述申辯。通過資格複審人員需繳納面試費100元/人。
3.面試
面試采用模拟上課、模拟上課加專業技能測試兩種形式進行。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教師崗位采用模拟上課加專業技能測試形式,其他崗位采用模拟上課的形式。面試總成績為100分,60分為最低合格線,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采用模拟上課加專業技能測試形式的崗位,模拟上課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面試成績按模拟上課成績占面試成績6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占面試成績40%的比例計算。
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詳見《面試通知書》。
4.總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結束後,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五)體檢
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确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的,根據面試成績确定;面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加試确定。體檢人員名單在指定網站上公布。
體檢工作由泰州市教育局組織實施。體檢标準按修訂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标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辦法》執行。體檢合格者方可進入選崗環節。如因懷孕延遲體檢的,可先參加下一環節的選崗,暫保留所選崗位,待體檢合格後,按程序進入考察及後續步驟。
參加體檢的社會人員中,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須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其他人員須提供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的相關證明。不能按時提供的,取消其體檢資格。
因被取消體檢資格或放棄體檢出現崗位空缺的,按考試總成績在該崗位考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因體檢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的,不遞補(體檢後的各步驟出現崗位空缺的,均不遞補)。體檢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六)公開選崗
對須進行選崗的招聘崗位,由泰州市教育局組織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含懷孕須延遲體檢人員)進行選崗。參加選崗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領取《選崗通知書》,具體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選崗通知書》。
參加選崗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選崗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參加選崗。選崗必須由報考人員本人參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選崗時,現場根據所報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選崗,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确定選崗順序。面試成績仍相同的,則抽簽确定選崗順序。每人限選與所報崗位相對應的一所學校,崗位一經選定,不得變更。未按規定參加選崗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方可進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泰州市教育局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
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有關規定,報考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視為考察不合格:
1.不具備報考資格條件的;
2.散布有損憲法權威、中國共産黨和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憲法、中國共産黨領導和國家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的;
3.攻擊黨和政府,發布不道德或者違法言論并造成一定社會影響的;
4.因犯罪被單處罰金,或者犯罪情節輕微,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處罰的;
5.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6.政治品德不良,社會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意識較差,嚴重違反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的;
7.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的;
8.挑撥、破壞民族關系,參加民族分裂活動或者參與非法宗教活動、與宗教極端勢力相勾結,組織、利用宗教活動破壞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的;
9.洩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0.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11.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
1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13.受過勞動教養的;
14.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15.不擔當,不作為,玩忽職守,贻誤工作的;
16.隐瞞個人重要信息,弄虛作假,誤導、欺騙組織和公衆的;
17.貪污賄賂,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
18.違反财經紀律,浪費國家或者集體資财的;
19.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
20.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21.違反有關規定參與禁止的網絡傳播行為或者網絡活動的;
22.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舞弊行為的;
2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24.有嚴重危害人民群衆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嚴重破壞市場公平競争秩序和社會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義務、嚴重影響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公信力以及拒不履行國防義務等嚴重失信行為的;
25.自2020年3月23日(含)以來,曾受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等處分的;
26.自2018年3月23日(含)以來,被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辭退的;
27.自2020年3月23日(含)以來,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引咎辭職或者被責令辭職的;
28.自2020年3月23日(含)以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法違規違紀被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的;
29.2022年度考核被确定為不稱職(不合格)或者2021年度及2022年度考核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的;
30.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31.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情形。
(八)公示
泰州市教育局嚴格按照招聘相關政策和本《公告》的有關要求,從考試成績、體檢、考察都合格的人員中确定拟聘用人員,在泰州教育網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報考人員的監督。對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的城鄉社區工作者等,在同等條件下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拟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後,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在名單公示結束後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的資格。
公示期滿後,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審批
公示結束後,由泰州市教育局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普通高校2023年畢業生、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須于2023年8月31日前獲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畢業證和學位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拟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解除。
用人單位與拟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見習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員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四、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堅持“公開、平等、競争、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标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後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五、本公告由泰州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23-86999831 泰州市教育局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5-89616186
監督電話:0523—86999795泰州市紀委市監委第十二派駐紀檢監察組
0523-86606567 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舉報郵箱:TZgkzpjbyx@163.com
咨詢時間:工作日 08:30-12:00、14:00-17:30
指定網站:泰州教育網(http://jyj.taizhou.gov.cn/)
泰州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