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台市教育局直屬學校
2024年公開招聘教師、教練員公告
為适應我市教育事業發展需要,進一步優化師資隊伍結構,2024年東台市教育局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86名、乒乓球教練員1名。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規定,現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招聘崗位及條件等詳見附件《東台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24年公開招聘教師、教練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請掃描文末二維碼下載。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産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廉潔奉公,無不良行為記錄。
4.适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4月17日至2006年4月23日之間出生);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應聘,可放寬至40周歲(1983年4月17日後出生)。
6.具備《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資格條件中的“2024年畢業生”,指在2024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曆(學位)證書,且現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曆(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4年8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曆(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适當放寬,但須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曆認證。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曆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曆,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後2年内的,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後1年内的,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7.本次公開招聘沒有戶籍限制。
8.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曆的台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曆的其他台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9.具有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2024年上半年認定的,須提供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并書面承諾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報考職中專業課教師崗位的暫不要求教師資格證書,須在被聘用後3年内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報考乒乓球教練員崗位的不要求教師資格證書。
10.專業要求參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年版)》設置。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不要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4屆畢業生;
(2)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内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該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财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後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确應當回避的崗位;
(3)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後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且在2024年10月23日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4)2024年10月23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确)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5)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一)報名方式、時間
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資格初審和繳費确認,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報名網址:http://dt.zp885.top:9100/
1.報名時間:2024年4月17日9∶00-2024年4月23日17∶00。
2.資格初審:2024年4月17日9∶00-2024年4月24日17∶00。
3.陳述申辯:2024年4月17日9∶00-2024年4月25日17∶00。
4.對初審異議的處理:2024年4月17日9∶00-2024年4月25日20∶00。
(二)網上确認
1.東台市教育局将按照本公告、國家和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相關規定對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初審。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後可到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意見。初審通過後,應聘人員不得更改所報的崗位(除應聘崗位被取消外)。
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東台市教育局人事科陳述和申辯,聯系方式見文末“招聘政策咨詢”。
2.通過初審後的應聘人員須繳納筆試報名費100元,繳費具體事宜另行通知(請關注東台市政府網站和“東台教育”微信公衆号、“東台人社”微信公衆号相關發布)。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應聘人員,先繳費确認,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參加筆試後5個工作日内可與東台市教育局聯系,辦理費用減免事宜。
3.通過初審并且完成繳費确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繳費成功後,除應聘崗位被取消外,不退還報名費。
4.未按時在網上确認報名資格、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逾期不再提供報名服務。
(三)準考證打印
通過資格初審和繳費确認的應聘人員須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具體事宜另行通知(請關注東台市政府網站和“東台教育”微信公衆号、“東台人社”微信公衆号相關發布)。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須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真實準确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2.所有崗位設1:3開考比例,招聘計劃數與通過資格審核人數達不到比例的,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報考被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内登錄報名系統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3.每人隻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部分崗位分A、B崗位,A崗位招聘對象為2024年畢業生,B崗位招聘對象不限。資格初審通過後,不得更改報名崗位(因開考比例不足取消招聘計劃崗位須改報其他崗位的除外)。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内,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須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緻。
4.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面試前将對拟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資格複審。
5.應聘資格審核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應聘資格不合格,随時取消聘用資格。應聘人員和相關工作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一經發現查實,即取消應聘人員的聘用資格,同時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一)考試方式
1.研究生專項崗位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總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為考試總成績。面試内容為業務素質及專業技能等,面試采用微型課和答辯形式,微型課時間10分鐘,答辯時間5分鐘。
2.其他招聘崗位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均實行百分制。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數字。
(1)筆試
筆試主要考查教育教學基礎知識(包括教育理論及教學實踐)和應聘崗位相關的學科專業知識,總分100分,設60分合格線。筆試時間、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考生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按照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筆試後考生可登錄報名系統查詢筆試成績和排名。
(2)面試
①面試人員的确定
在筆試合格者中,按照招聘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不超過1:3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确定參加面試人選(末位同分者一并跟進)。招聘崗位筆試合格人數不足相應比例的,則按實際筆試合格人數确定面試人選。
面試前東台市教育局、東台市人社局對參加面試人選進行資格複審,複審時間、提交材料及複審要求,請關注東台市政府網站和“東台教育”微信公衆号、“東台人社”微信公衆号相關發布,複審合格人員可參加面試,複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複審合格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将進行公布。如對資格複審結果有異議,可在收到複審結果通知後1個工作日内向東台市教育局陳述和申辯。對因資格複審不合格或因考生本人棄權出現的空缺,在應聘同崗位的筆試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末位同分者一并跟進)。
②面試内容、形式及要求。
面試内容為業務素質及專業技能等。面試總分100分,設60分合格線。
面試采用微型課、技能考核等形式。
美術、體育(乒乓球教練員)、音樂、幼教學科面試形式為微型課和技能考核,其中,美術學科技能考核為繪畫;體育學科(乒乓球教練員)技能考核為球類、田徑、體操等項目;音樂學科和幼教學科技能考核為指定曲目彈唱。美術、體育、音樂學科微型課時間10分鐘,技能考核5分鐘,合計15分鐘;幼教學科微型課時間5分鐘,技能考核5分鐘,合計10分鐘。
除美術、體育、音樂、幼教學科外,其餘學科面試形式為微型課,微型課時間10分鐘。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财政廳《關于明确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收費政策的複函》(蘇價費函〔2007〕146号)規定,本次面試收取面試考生面試費每人100元,于資格複審時繳納。
(二) 體檢考察對象确定
體檢、考察工作由東台市教育局組織實施。在面試成績合格者中,按招聘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确定體檢、考察對象。考試總成績相同,面試成績高者優先入圍,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者,加試決出,加試形式另行公布。
體檢人員名單,将通過東台市政府網站和“東台教育”微信公衆号、“東台人社”微信公衆号進行發布。
1.體檢、考察。體檢标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标準(試行)》執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考察側重于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核實應聘人員資格條件等。遇有體檢、考察不合格情況的,按相應崗位在考試合格者中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實行依次遞補。遞補時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取舍辦法同前。
2.公示。體檢、考察結束後,将對體檢、考察合格人員資格進行最終确認,确認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确認通過者,将在東台市政府網站和“東台教育”微信公衆号、“東台人社”微信公衆号公示7個工作日;資格确認不合格者,取消相應資格。遇有因被取消相應資格或因考生本人自願放棄相應資格而出現空缺崗位時,将進行遞補,遞補方法同上。對遞補人員,按有關規定進行體檢、考察,體檢、考察合格後,另行公示。
公示期内,如有舉報經調查核實确認資格不符的,取消相應資格,因此而出現空缺崗位時,依次遞補,遞補方法同上。
3.選崗。選崗時,同名稱招聘崗位不再區分A、B崗,将A、B崗招聘計劃相加即為該崗位招聘計劃,按崗位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選崗。考試總成績相同時,處理辦法同前。選崗時間、地點以及具體選崗辦法另行公告。選崗結束後不再遞補。
4.聘用。經東台市人社局審批備案後,由用人單位(學校)為聘用人員辦理有關入編、聘用手續,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暫不要求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須根據相應情況作出3年内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相關承諾。試用期及工資福利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聘用人員實行6個月試用期制度,2024年畢業生和報考2024年畢業生崗位的人員以及初次就業的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拟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招聘工作由東台市人社局、東台市教育局共同組織。東台市教育局、東台市人社局負責此次招聘政策咨詢及解釋。
咨詢電話:0515-85100511(東台市教育局人事科,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0515-89561019(東台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515-85226544(市紀委監委第十派駐紀檢監察組),0515-89561023(市紀委監委第七派駐紀檢監察組)。
東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東 台 市 教 育 局
2024年4月15日
請掃描二維碼下載《崗位表》